什么是洗钱?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洗钱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比如,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账户、购买有价证券、转移资金等。
谁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监管者?
根据我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主要监督管理者;同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负责某一方面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什么是反洗钱法律制度?
反洗钱法律制度是由预防和打击洗钱的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是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洗钱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规范执法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明确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完善反洗钱资金监测以及保护客户金融隐私权的法律依据。
反洗钱法律制度包括哪些类别?
01 刑事法律规范
主要包括对洗钱行为的刑事处罚与量罪认定和对犯罪收益的没收、冻结和扣押制度,体现在刑法典、专门的反洗钱法律和国际公约专门条款中。如:美国《1986年洗钱控制法》、英国《2002犯罪收益法》、《德国刑法典》、《联合国禁止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新《四十项建议》等。
02 行政法律规范
规定了反洗钱的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管理制度、组织体系、管理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主要包括:
一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防止利用银行系统进行洗钱犯罪的声明》、《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等;
二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新《四十项建议》等;
三是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如:沃尔夫斯堡集团制定的《私人银行全球反洗钱指导原则》、国际证监会组织《客户和实际受益人身份识别原则》等;
四是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以及贵金属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如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新《四十项建议》等。
03 民事法律规范
主要涉及客户金融隐私权利的保护。如:《埃格蒙特集团—宗旨声明》、《欧盟理事会关于成员国金融机构机构间在交换情报方面的合作安排的决定》等。
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我国现行反洗钱法律制度比较齐全,主要分为四个层级:
01 反洗钱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资助恐怖活动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多项洗钱及其上游犯罪的定义与罚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有权司法机关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的措施、流程,以及相应的保护及救济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监测、开展反洗钱检查、监督、处罚的职责与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了反洗钱监测管理、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法律责任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等内容。
02 反洗钱行政法规
包括《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账户存款实名制规定》、《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外汇管理条例》、《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等。
03 反洗钱部门规章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规章。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是金融机构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专项规章。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的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义务进行了具体规定。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
《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管理办法》
《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04 反洗钱重要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从业人员反洗钱履职管理及相关反洗钱内控建设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跨境汇款业务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护自己,远离洗钱
01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为了防止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防止不法分子混水摸鱼扰乱金融秩序,您到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需要配合完成以下工作:出示你的身份证,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如您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理的提问。
< 案例一>
2005年,新加坡人罗某到上海某银行办理业务时,一直躲避银行监控镜头。银行工作人员向其询问资金用途时,罗某开始不愿回答,而后又声称是在做外贸生意。之后罗某立即通过电话将其账户内资金全部转至该行另一客户陈某的账户。由于陈某账户资金交易比较大,该银行希望为陈某办一张VIP卡,陈某欣然应允,而此时在旁的罗某立即进行了阻止。此举引起了银行怀疑,立即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交了可疑交易报告。根据这一线索,当地人民银行配合警方一举破获了这起我国最大的地下钱庄案,经司法认定该案的涉案金额超过了50亿元。
02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 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 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 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怀疑
● 因他人的不当行为导致自己声誉受损
< 案例二>
2008年,重庆警方根据举报发现一小区空房内存有巨额现金900多万元。调查发现房主为一下岗职工傅某,但傅某坚决否认自己曾经购买该房产,也不知道房内的现金是谁的。经过回忆,傅某才想起来,数月前曾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妹妹。进一步调查发现,傅某的妹妹正是重庆某县交通局局长的妻子,为了隐瞒其丈夫受贿所得,她借亲属身份证购买了多处房产进行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