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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通知

兴湘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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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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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团支部

2023年,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发挥共青团员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提升共青团的服务水平、增强团组织工作的创新和服务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湘潭大学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更好地引领广大共青团员以双一流的新姿态在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火热实践中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中青办发〔20226号)相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及推荐名额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1 个)

(二)百佳团支部(10 个)

(三)十佳学生社团

(四)十佳大学生(1个)

(五)十佳学生干部(1个)

(六)十佳学生社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八)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申报奖项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为1个,获评名单为在湘潭大学2024年“新青年 新思想 新活力”团支部风采大赛中获“活力团支部”荣誉的团支部,无需另外申报。

二)百佳团支部

1.团支部制度健全,班子团结,支部凝聚力强;

2.思想建设成效好,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3.支部风气好,学风优良,支部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4.积极开展组织生活和支部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

5.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落实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青年大学习、青马工程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齐全(提供佐证材料);

6.该奖项不得与五四红旗团支部重复申报。

三)十佳学生社团

1.严格遵守《湘潭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湘大学发〔20152号)关于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有明确的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社团主要成员未受过违法违纪处分;

2.社团注册1年以上,形成一定规模,社团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活动,在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会员满意度调查排名前50%

3.社团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良好,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社团成员的拥护,能够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

4.该奖项由社团自愿申报,提交申报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指导老师签署推荐意见、挂靠单位审核,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召开答辩评议会推荐上报校团委;

)十佳大学生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2.榜样模范作用,未受过违法违纪处分;

3.积极参加国家级、省市校级竞赛或大型学生活动,表现突出并获得相关荣誉;

4.十佳大学生从三好学生标兵中评选

5.该奖项各学院限推报1名候选对象,由学校按程序公开评选产生最终获奖人,需报送申报表(见附件3及佐证材料。

)十佳学生干部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未受过违法违纪处分;

2.2023年以来,担任过学校、学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且任职时间达一年以上(含一年);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服务能力强,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能力,为共青团工作作出了较大贡献;主持组织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本条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4.十佳学生干部从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

5.该奖项各学院限推报1名候选对象,由学校按程序公开评选产生最终获奖人,需报送申报表(见附件4及佐证材料。

)十佳学生社团干部

1.担任社团主要干部,热心社团工作,热心服务会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未受过违法违纪处分;

2.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各种会员活动,所在社团会员满意度调查结果排名位列前50%,为繁荣校园文化和社团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3.该奖项由个人自愿申报(见附件5。经所在社团同意,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召开答辩评议会推荐上报校团委。


(七)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见附件 6)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的会议与活动,按时缴纳团费,取得校(院)一级的团校结业证书,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违法违纪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大型学生活动,表现突出或获得学校、学院表扬;

4.2018年以后入团年龄在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31231日);

5. 该奖项不得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推报对象重复。

八)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 7)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品德优良,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学习成绩较好,未受过违法违纪处分;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累计超过5,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4.该奖项不得与优秀团员推报对象重复。

、申报名额

各班级团支部要严格按照所分配名额和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获市级以上荣誉的个人或组织优先推选;团属校级学生组织根据名额分配表自行推报至校团委(不占用学院申报名额);校团委将以各二级团组织首次提交的推优名单电子档及纸质档为准。

评选程序

(一)百佳团支部由各班级团支部自愿申报,学院团委

结合班团支部 2023 年度的工作开展及获奖情况等进行评选;

(二)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奖(团队及个人)由学院团

委在院学生组织中推荐申报;

(三)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由个人申报,学院推

荐;

(四)班级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由各班团支部

组成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推荐,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志

愿服务先进个人,由团委、学生会组织评议小组进行推荐;

(五)请各班团支书将所有纸质参评申报表(一式两份)

及佐证材料(申报事迹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等)、《59白菜专区论坛 2023 年度五四评奖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

(简称《汇总表》,见附件 8)由班主任签名后于 2023

4 8 日(下周一) 交至办公楼 210 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档需要在交纸质档前发送至团委组织 部官 Q 邮箱:2238033378@qq.com(注: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只需上交《汇总表》电子档,申报表无需上交 电子档。如有申报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等奖项的,请申报个人于下周一下午 1730 前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交至兴湘学院办公楼 210 办公室)

(六)学院在收到参评材料后,统一组织院评议小组进行

推荐后报校团委。


、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格审核,突出政治标准。各班团支部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

二)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班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部署落实,班主任要严格按照条件组织各项评选推荐工作,确保上报及时、无误。所有推荐名单经院团委初评后报院党委审核,并将结果在院网或以海报形式公示接受监督后,统一上报学校团委。班团支部要指导申报个人(支部)认真填写申报表,按照要求撰写事迹材料。

六、附件

1.湘潭大学 2023 年度百佳团支部申报表;

2.湘潭大学 2023 年度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

3.湘潭大学 2023 年度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4.湘潭大学 2023 年度十佳学生干部申报表;

5.湘潭大学 2023 年度十佳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6.湘潭大学 2023 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7.湘潭大学 2023 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8. 59白菜专区论坛2023年度五四评奖评优推荐名

单汇总表。


共青团59白菜专区论坛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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